甘肅省總工會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0年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總工會,蘭州新區工會,省級產業(系統)工會,省直機關工會工委,省總直屬基層工會:
根據《甘肅省省部級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現將2020年省部級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享受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的對象必須符合《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范圍和條件,本年度的補助對象還必須符合以下具體條件。
。ㄒ唬┥罾щy補助金補助對象
月收入5300元以下的在職職工勞模和月收入4000元以下的離退休職工勞模;年純收入9600元以下的農民勞模。
。ǘ┨厥饫щy補助金補助對象
因本人患病自付醫療費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配偶、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患重病、失業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遭受意外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二、資金分配、申報、審核和發放
省總工會負責困難勞模補助資金的分配、監管、績效評估工作。市州總工會、蘭州新區工會、省級產業(系統)工會、省直機關工會工委、省總直屬基層工會負責所屬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申報、審核和發放工作。
。ㄒ唬┭a助資金分配
省總工會根據各市州、各產業(系統)、直屬基層困難勞模幫扶工作實際需要分配補助資金。本年度,市州總工會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由省財政通過當地財政局撥付,省級產業(系統)工會和省總直屬基層工會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由省總工會財務和資產管理部撥付。具體資金分配方案見《2020年甘肅省省部級勞模專項補助資金分配表》(附件1)。
。ǘ┭a助資金申報
由勞模本人向所在基層工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勞模所在單位工會、勞資(人事)部門、勞模養老金發放地社保部門或鄉鎮、街道工會逐級審核,上報市州總工會、蘭州新區工會、省直機關工會工委、省級產業(系統)工會和省總直屬基層工會。以上工會審核匯總后,將補助資金需求總額上報省總工會。
。ㄈ┭a助資金審核
1.生活困難補助金。生活困難補助金核算方法與上年相同,補助勞模收入與標準線的差額部分,最終核算數額需四舍五入后在百位取整。在職職工勞模月補助標準線為5300元,離退休職工勞模月補助標準線為4000元,農民勞模年補助標準線為9600元。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職職工勞模、下崗(失業)勞模的月補助標準按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在職職工勞模當年實際補助標準的一半進行核算。各單位可根據分配的補助金總量對本地區、行業(系統)、單位勞模補助標準線作適度調整,調整幅度控制在5%以內。職工勞模每月補差最少50元,農民勞模每年補差最少500元。
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職職工勞模須由所在單位提供工資名冊證明收入。下崗(失業)勞模須提供所在單位(或社區)失業證明,再就業的勞模由現工作單位提供收入證明。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農民勞模,其收入一律按4000元計算;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且年齡高于80歲的農民勞模,其收入一律按2000元計算。戶籍變更為非農業戶口的農民工勞模,可參照職工勞模標準核發補助。勞模本人為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如無特殊情況不得申報生活困難補助。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不主動就業的下崗(失業)勞模和無任何收入來源(收入填報為0)的勞模不作為補助對象。
2.特殊困難補助金。特殊困難補助金的年度補助額原則上為每人3000-8000元,各單位可參考勞模實際困難情況確定具體補助金額,不能以平均分配的形式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金。勞模本人因患惡性腫瘤、心肌梗塞、嚴重糖尿病并發癥等重大疾病且自付醫藥費較多的可酌情增加。已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勞模原則上不再享受特殊困難補助。
勞模本人在本年度申報期內不能提供本人收入證明、醫療費用支出發票、病情診斷證明、實際醫療保險報銷額度、突發意外災害鑒定報告等有效證明材料的,視情況可降低困難補助標準或不予補助。
。ㄋ模┭a助資金發放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單位要在保護個人隱私的情況下,對勞模的受補助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勞模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單位、何時獲得何種榮譽、簡要困難情況及接受補助金額,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具體范圍如下:
1.在職職工勞模在本單位及補助資金核發工會進行公示;
2.下崗(失業)勞模在再就業單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區及補助資金核發工會進行公示;
3.農民(牧民)勞模在所在村委會及補助資金核發工會進行公示;
4.離退休勞模在補助資金核發工會進行公示。
各單位、工會公示結束后,可通過專用銀行卡匯款等方式向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困難勞模及時發放補助資金,留存好收付款依據備查。同時,要及時調查處理公示中反映的問題,避免漏報、虛報、瞞報等情況出現。
請各單位在11月20日前完成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并向省總工會報送本年度專項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報告、《2020年甘肅省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補助金匯總表》、《2020年甘肅省省部級勞模特殊困難補助金匯總表》、《2021年甘肅省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申報表》(見附件2、3、4)的紙質版(各一份)及電子版。
三、有關說明
1.向各單位分配的補助資金,要首先保證勞模生活困難補助金的使用,剩余資金用于勞模特殊困難補助。
2.各單位可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造成收入和生活質量均有明顯下降且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勞模適度加大幫扶力度。
3.勞模應按照工會隸屬關系逐級向市州總工會或省級產業(系統)工會申報困難補助,不能同時在地方和行業重復申報領取,否則收回多補資金,同時取消次年補助資格。
4.對因勞模個人表現不佳,在所在單位內引發負面效應,嚴重影響到勞模隊伍整體形象的,各單位可在查實后降低補助標準,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停發本年度困難補助;對受到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紀律處分的,開除公職的,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或被法院判處刑罰的勞模,不予補助。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做好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發放工作,嚴格審核省部級勞模身份、收入和困難情況,做到勞;A信息準確、困難情況詳實、困難勞模不遺漏。
2.要切實管好用好困難勞模補助資金,嚴格監管,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不能將困難補助資金在各類節日前夕以慰問金形式發放,確保發放資金數額準確、?顚S、及時到位。
3.要結合勞模資金發放工作,進一步摸清省部級勞模健在人數,掌握詳實準確的勞模信息,及時更新完善本地區、本行業(系統)、本單位的省部級勞模電子檔案,不斷夯實困難勞模幫扶工作基礎。
4.本年度省總工會沒有下撥補助資金的單位,如有困難省部級勞模的,可向省總工會經濟技術部報告,在下一年度補助資金分配中予以安排。
5.省總工會對補助資金發放工作進行全程監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總工會機關紀檢監察組、省總工會經濟技術部對各單位發放補助資金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發現違反規定和存在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在全省通報,并嚴肅追責。
聯 系 人:龔 䶮
聯系電話:0931-8826317(兼傳真)
電子郵箱:gansulaomo@sina.com
附件:1.2020年甘肅省省部級勞模專項補助資金分配表
2.2020年甘肅省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補助金匯總表
3.2020年甘肅省省部級勞模特殊困難補助金匯總表
4.2021年甘肅省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申報表
甘肅省總工會辦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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